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附設航空維修訓練中心「訓練中心技師」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
飛機工程系(航空維修訓練中心) |
需求人數 |
正取1人,備取1人(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
需求職稱 |
訓練中心技師 |
工作內容 |
1. 辦理「航空維修訓練中心」設施管理﹅及相關設備採購與維護。 2. 辦理「航空維修訓練中心」資訊相關業務。 3. 辦理「航空維修訓練中心」庫房管理相關業務。 4. 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 大學(含)以上學位者,並有三年以上機械/電子/工程類別之業界工作資歷。 (2.) 三專、二專、五專(含)以上學位者,並有五年以上機械/電子/工程類別之業界工作資歷。 (3.) 高職、高工(含)以上學位者,並有八年以上機械/電子/工程類別之業界工作資歷。 2.限非本校校長與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3.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 |
評分項目 |
1.書面審查 2.面試 |
書面資料 |
1.個人履歷表 2.「個人基本資料表」(請先電子檔e-mail至kry@nfu.edu.tw)。 3.應徵者查閱聲明書聲明書。 4.個資蒐集告知函。 5.書面審查資料(內容含基本資料、求學經歷、工作經驗、相關訓練紀錄等)。 6.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學校,並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7.個人證照影本(持國外證照者,請檢附中、英文證明文件) (如無則免附)。 8.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如無則免附)。 9.原住民族人員戶籍謄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以上相關資料仍請以紙本郵戳為憑寄至本校。 |
備註:
1.本職務係編制外計畫人員,薪資標準參照本校航空維修訓練中心約聘技師薪資支給表,高職、高工(含)學位依34,965元敘薪;三專、二專、五專以上學位依36,410元敘薪,有關人事管理參照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資料寄達截止時間:111年11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書面資料寄出,投遞資料如需寄回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寄回,未檢附足額回郵信封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試時間,未接獲面試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
3.郵寄地址:國立虎尾科技大學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4.收件人:飛機工程系李小姐收(封面請註明「應徵航空維修訓練中心技師」)。
5.聯絡電話:05-6315990或05-6313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