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附設航空維修訓練中心「訓練中心技師」徵聘啟事 延長公告至111年11月25日止     公告日期: 2022-11-15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附設航空維修訓練中心訓練中心技師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飛機工程系(航空維修訓練中心)

需求人數

正取1人,備取1人(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需求職稱

訓練中心技師

工作內容

1. 辦理「航空維修訓練中心」設施管理﹅及相關設備採購與維護。

2. 辦理「航空維修訓練中心」資訊相關業務。

3. 辦理「航空維修訓練中心」庫房管理相關業務。

4. 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 大學(含)以上學位者,並有三年以上機械/電子/工程類別之業界工作資歷。

(2.) 三專、二專、五專(含)以上學位者,並有五年以上機械/電子/工程類別之業界工作資歷。

(3.) 高職、高工(含)以上學位者,並有八年以上機械/電子/工程類別之業界工作資歷。

2.限非本校校長與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3.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

評分項目

1.書面審查

2.面試

書面資料
檢具項目

1.個人履歷表

2.「個人基本資料表」(請先電子檔e-mail至kry@nfu.edu.tw)。

3.應徵者查閱聲明書聲明書

4.個資蒐集告知函

5.書面審查資料(內容含基本資料、求學經歷、工作經驗、相關訓練紀錄等)。

6.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學校,並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7.個人證照影本(持國外證照者,請檢附中、英文證明文件) (如無則免附)。

8.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如無則免附)。

9.原住民族人員戶籍謄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以上相關資料仍請以紙本郵戳為憑寄至本校。

備註:

1.本職務係編制外計畫人員,薪資標準參照本校航空維修訓練中心約聘技師薪資支給表,高職、高工(含)學位依34,965元敘薪;三專、二專、五專以上學位依36,410元敘薪,有關人事管理參照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資料寄達截止時間:111年11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書面資料寄出,投遞資料如需寄回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寄回,未檢附足額回郵信封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試時間,未接獲面試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

3.郵寄地址:國立虎尾科技大學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4.收件人:飛機工程系李小姐收(封面請註明「應徵航空維修訓練中心技師」)。

5.聯絡電話:05-6315990或05-631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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