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員(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需求單位 |
通識教育中心 |
需求人數 |
正取1人,備取1人(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
職稱 |
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
工作內容 |
§ 承辦本校通識教育講座。 |
資格條件 |
1. 大學畢業。 2. 熟悉Office軟體,包含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處理能力。 3. 具溝通協調能力,並具細心及耐心。 4. 非本校校長及約用單位直屬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5. 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 |
評分項目 |
1. 書面資料審查。(詳閱檢具資料) 2. 面試。 |
檢具資料 |
1、 「個人基本資料」及「個人履歷表」請以電子郵件e-mail至:cge@nfu.edu.tw。並且列印紙本。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2、 學歷證明影本(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學校,並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6、 原住民族人員戶籍謄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7、 其他證明文件影本:例如專業證照、工作資歷證明,如無則免附。 |
備註:
1.本職務係編制外約用人員,依大學學歷31,040元敘薪,聘期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為止(留職停薪期間預估截至110年12月31日為止,聘期屆滿應依規定辦理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續聘及留(延)用);相關人事管理參照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收件截止日期:至109年6月29日止(親自送達或郵戳為憑)。
3.寄出文件請自行備份留存,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本次徵聘資料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4.郵寄地址: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5.收件人: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封面請註明「應徵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6.連絡電話:05-631-5181 承辦人劉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