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學生事務處助理員 徵人啟事
需求單位 |
學生事務處軍訓室 |
需求人數 |
正取壹人,備取壹人(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
需求職稱 |
助理員(校安人員) |
工作內容 |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相關業務及教學。 .教學設備、器材之申請、保管、維護) 。 .軍訓人員專業研討活動及擴大會報業務。 .中二區資源中心相關會議及教育類業務。 .軍訓室各項會議資料綜合業務。 .學生兵役役期抵免業務。 .輪值校安中心勤務。 .學生生活輔導。 .其它臨時交付事項。 |
資格條件 |
1.大學畢業。 2.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 8.限非本校校長及約用單位直屬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9.具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 |
評分項目 |
1.書面資料。 2.面試。 |
檢具資料 |
1.個人履歷表。 2.「個人基本資料」請以電子郵件 mail至wan@nfu.edu.tw 3.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附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入出境證明及其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4.個人證照等影本。(若無,則免附;如係國外證照或訓練證明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5.工作經驗或資歷證明書影本。(若無,則免附;如係國外工作經驗或資歷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6.「查閱同意書」,請詳閱並簽署。 7.「個資蒐集告知函」,請詳閱並簽署。 8.原住民族人員檢附戶口名簿影本;身心障礙人士請檢附證明影本(如無則免附)。 9.教育部校安中心儲備人員證明書影本。 |
備註:
1.本聘任案係編制外約用人員職務,依大學學歷31,040元敘薪,聘期自報到日起至軍訓教官報到前壹日止,有關人事管理依照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資料寄達日期:107年12月21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國立虎尾科技大學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4.收件單位(收件人):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軍訓室萬熙鶴先生收 (信封註明:應徵「學生事務處軍訓室」助理員(校安人員))。
5.聯絡電話:05-6315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