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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助理員(身障職缺)徵聘啟事至107年11月21日止     公告日期: 2018-1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助理員(身障)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應用外語系

需求人數

正取1人,備取1-2(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需求職稱

助理員

工作內容

1.協助本系配課及排課事宜。

2.協助本系各類招生活動、招生作業、校外實習等相關業務。

3.辦理各項計畫案之繕稿、修稿、執行及結案彙整。

4.本系網頁訊息公告與維護更新。

5.管理視聽教室及管理視聽教材。

6.負責教室及設備修繕申請事宜。

7.協助本系評鑑事務。

8.協助文書處理及檔案管理。

9.主任交辦之事宜及臨時之各項系務工作。

資格條件

1.大學畢業。

2.有良好溝通及表達能力。

3.有耐心及服務熱忱,具團體合作精神。

4.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5.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6.限非本校校長及約用單位直屬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7.具身心障礙證明者。

評分項目

1.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3.電腦文書處理測驗(WordExcel等)

檢具資料

1.  個人履歷表。(請先電子檔e-mail至afl@nfu.edu.tw)

2.  個人基本資料(請先電子檔e-mail至afl@nfu.edu.tw)

3.  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附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入出境證明及其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4.  個人證照等影本。(若無,則免附;如係國外證照或訓練證明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5.  工作經驗或資歷證明書影本。(若無,則免附;如係國外工作經驗或資歷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6.  查閱聲明書」。

7.  個資蒐集告知函」。

8.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9.  其它有利書面審查之相關資料。

以上為書面資料審查依據,請郵寄紙本資料。

 

備註

 1.本聘任案係編制外約用人員職務,依學士學歷敘薪31,040元,有關人事管理依照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資料寄達日期:107年11月21日(星期三)截止,以郵戳為憑。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投遞資料如需寄回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寄回,未檢附足額回郵信封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4.收件人:應用外語系 葉昭良小姐收(封面請註明「應徵應用外語系助理員」)

 5.聯絡電話:05-6315805  631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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