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校務發展中心助理員(職務代理人)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
校務發展中心 |
需求職稱 |
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
需求人數 |
正取1人,備取1-2人(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
備 註 |
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聘期自報到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 |
工作業務項目 |
1.配合校務發展策略彙整規劃全校性之發展計畫。 2.相關校務報告研擬、計畫修訂及報部作業。 3.系所增設減量調整申請案外審作業。 4.中心相關會議工作匯報。 5.中心及興中分部籌設計畫相關工作經費調查及總預算編列提報。 6.中心內控業務窗口及公文登記桌管理。 7.興中分部相關籌設事宜。 8. 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碩士畢業。 2.有工程相關背景知識尤佳。 3.熟悉報告撰寫、電腦文書處理(Microsoft office軟體)、檔案管理、簡報製作、或AutoCAD等軟體操作。 4. 具良好協調與溝通能力及服務熱忱,態度積極、配合度高者尤佳。 5. 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族人士者佳。 6. 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
評分項目 |
1.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
檢具資料 |
1.個人履歷表及個人基本資料表,請下載填妥後E-mail至:ting6688@nfu.edu.tw。 2.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附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入出境證明及其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3.工作經驗或資歷證明書影本(如係國外工作經驗或資歷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4.其他與本項工作相關,有利於審查之資料(如係國外經歷或證照等相關資料,請檢附中、英文驗證文件)。 5.應徵人員查閱聲明書。 6.個資蒐集告知函。 7.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8.原住民族人員戶籍謄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以上相關資料仍均請以紙本郵戳為憑寄至本校。 |
備註:
1.本聘任案係編制外約用人員職務,依碩士學歷34,490元敘薪,聘期自報到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預計至108年4月30日)止,有關人事管理依照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收件期限:107年7月27日(星期五)17:00前寄達或親送,本校另依書面資料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投遞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檢附者,自收件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4.收件單位: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校務發展中心收。 (信封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
5.聯絡電話:05-6315563 許稚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