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出納組助理員(職務代理人)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
出納組 |
需求人數 |
正取1人、備取1至2人(無備取者免) |
需求職稱 |
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
工作業務項目 |
1.定期存款單業務及利息收入之帳務處理、有價證券保管品帳務處理。 2.郵局劃撥帳戶之帳戶處理。 3.學雜費退費及宿舍退費。 4.工讀金入帳。 5.分轉傳票分類作業。 6.專兼任教師超支鐘點費、代課費及導師費。 7.全校薪資發放暨所得扣款。 8.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大學畢業。 2.商管類或財金類相關學系畢業者。 3.熟悉Office軟體,包含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處理能力。 4.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直屬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5.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 |
評分項目 |
1.初審: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
檢具資料 |
1.「個人基本資料」請以電子郵件mail至:d883019a@nfu.edu.tw。 2.「個人履歷表」。 3.學歷證明 (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附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入出境證明及其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4.「查閱聲明書」。 5.個資蒐集告知函。 6.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戶籍謄本正本(非原住民者免附)。 |
備註:
1.本聘任案係編制外約用人員職務,依學士學歷31,040元敘薪,聘期自報到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預計至108年1月26日止),有關權利報酬請參閱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截止期限:107年 06 月 22 日(星期五)17:00前寄達或親送,本校另依書面資料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4.收件人:出納組陳靖玟小姐(信封註明:應徵助理員)
5.聯絡電話:05-631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