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校務發展中心助理員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
校務發展中心 |
需求職稱 |
助理員 |
需求人數 |
正取1人,備取1-2人(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
工作業務項目 |
1. 承辦校務發展委員會暨委員選舉作業。 2. 承辦行政單位服務滿意度調查。 3. 承辦系所增減招申請審查作業。 4. 活動企劃及研討會辦理(承辦校務發展研討會、承辦主管共識活動…等)。 5. 承辦中心校務基金捐贈及捐贈指定用途事宜。 6. 擔任中心個人資料保護稽核。 7. 中心業務經費核銷簽證及設備採購保管事宜。 8. 協辦本校自我評鑑事宜。 9. 協辦教育部科技校院評鑑事宜。 10. 協辦空間調整調查事宜。 11. 臨時性會議召開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大學畢業。(應屆畢業生亦可) 2. 曾擔任行政職務經驗一年(含)以上尤佳。 3. 具備文書處理、資料彙整與簡報製作能力、熟悉Office軟體(包含Word、Excel、PowerPoint等)。 4. 具溝通協調與規劃能力、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並具細心、耐心及獨立作業能力。 5. 具統計學基礎,能分擔IR工作尤佳。 6. 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7. 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族人士者佳。 |
評分項目 |
1. 書面資料審查。 2. 面試。 |
檢具資料 |
1. 學歷、經歷、相關證照等證明文件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附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入出境證明及其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國外證照者亦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2. 個人履歷、個人基本資料表,兩者資料請下載表單填妥後E-mail至cdaas@nfu.edu.tw,並請來電確認。 3. 查閱聲明書。 4. 個資蒐集告知函。 5.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若無則免附)。 6. 原住民族人員請檢附戶籍謄本(若無則免附)。 7.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工作經驗證照或資歷證明影本)。 【以上相關資料為書面審查依據,請郵寄紙本資料】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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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聘任案係編制外約用人員職務,依學士學歷31,040元敘薪,有關權益報酬請參閱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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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寄達截止時間:107年6月20日17:00前以郵戳為憑,將書面資料寄出至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校務發展中心(請註明:應徵校務發展中心助理員),寄出文件請自行備份留存,本校另依書面資料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投遞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檢附者,自收件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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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地址: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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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校務發展中心 洪先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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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05-6315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