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飛機工程系「航空維修訓練中心技師」徵聘啟事至107年6月13日止     公告日期: 2018-06-01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飛機工程系「航空維修訓練中心技師」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飛機工程系(航空維修訓練中心)

 需求人數

 正取 1 人,備取 1 (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需求職稱

 訓練中心技師

 工作內容

 1.負責本校附設航空維修訓練中心設施管理及相關設備採購與維護。

 2.協助擔任術科課程助教。

 3.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具機械/電子/工程類別之碩士()以上學位。

 (2)具大學()以上學位者,並有三年以上機械/電子/工程類別之業界工作資歷。

 (3)具專科()以上學位者,並有五年以上機械/電子/工程類別之業界工作資歷。

 (4)高職、高工()以上學位者,並有八年以上機械/電子/工程類別之業界工作資歷。

 2.具備下列資格者優先:

 A. 具備有效之 CAA/EASA Cat.A 以上,或 FAA A&P 航空器維修工程師證照。

 B. 曾擔任 5 ()以上航空器維修相關機構直接修護/品管部門工作技術員。

 3.限非本校校長與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4.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

 評分項目

 1. 書面審查

 2. 面試

 書面資料檢具項目

 1.個人履歷表

 2.個人基本資料表(請先電子檔 e-mail kry@nfu.edu.tw)

 3.應徵者查閱聲明書

 4.個資蒐集告知函

 5.書面審查資料(內容含基本資料、求學經歷、工作經驗、相關訓練紀錄等)

 6.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若為國外學歷請檢附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入出境證明及其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7.個人證照影本(持國外證照者,請檢附中、英文證明文件) (如無則免附)

 8.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如無則免附)

 9.原住民族人員戶籍謄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以上相關資料仍請以紙本郵戳為憑寄至本校。

 備註

 1.聘期自報到日起至補助經費或單位計畫經費來源不足時終止契約。薪資標準參照本校「航空維修訓練中心技師薪資支給表」(薪額21033,980 )敘薪。

 2.資料寄達截止時間:107 06 13 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書面資料寄出,投遞資料如需寄回請附足 額回郵信封俾利寄回,未檢附足額回郵信封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試時間,未接獲面試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

 3.郵寄地址: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63201 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 64 號。

 4.收件人:飛機工程系李小姐收(封面請註明「應徵航空維修訓練中心技師」)

 5.聯絡電話:05-6315990 05-631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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