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動力機械工程系技術員(職務代理人)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
動力機械工程系 |
需求職稱 |
技術員(職務代理人) |
需求人數 |
正取1人,備取1-2人(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
備 註 | 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聘期自報到日起至該職缺高普考分發人員到職之前一日止。 |
工作業務項目 |
1.實驗室之管理、實驗設備保管及維護。 2.設備、財物之採購、承辦 3.協助辦理工程教育認證及教育部專案計畫。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大學畢業。 2.具有各機關(學校)工作經驗者尤佳。 3.熟悉Office軟體,包含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處理能力。 4.具良好協調與溝通能力及服務熱忱,態度積極、配合度高者尤佳 5.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身心障礙者或原住民族人員者佳。 |
評分項目 |
1.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
檢具資料 |
1.個人履歷表及個人基本資料表,請下載填妥後E-mail至:pucca@nfu.edu.tw。 2.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附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入出境證明及其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3.工作經驗或資歷證明書影本(如係國外工作經驗或資歷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4.其他與本項工作相關,有利於審查之資料(如係國外經歷或證照等相關資料,請檢附中、英文驗證文件)。 7.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8.原住民族人員戶籍謄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以上相關資料仍均請以紙本郵戳為憑寄至本校。 |
備註:
1.本聘任案係編制外約用人員職務,依大學學歷31,040元敘薪,聘期自報到日起至107年該職缺高普考分發人員到職之前一日止,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有關權利報酬請參閱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截止期限:107年05月30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寄出,本校另依書面資料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投遞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收件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4.收件人: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動力機械工程系收(信封註明:應徵技術員)
5.聯絡人:呂小姐 電話:05-631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