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動力機械工程系技術員(職務代理人)徵聘啟事至107年5月22日止     公告日期: 2018-05-15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動力機械工程系技術員(職務代理人)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動力機械工程系

需求職稱

技術員(職務代理人)

需求人數

正取1人,備取1-2(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聘期自報到日起至該職缺高普考分發人員到職之前一日止。
工作業務項目

1.實驗室之管理、實驗設備保管及維護。

2.設備、財物之採購、承辦

3.協助辦理工程教育認證及教育部專案計畫。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畢業。

2.具有各機關(學校)工作經驗者尤佳。

3.熟悉Office軟體,包含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處理能力。

4.具良好協調與溝通能力及服務熱忱,態度積極、配合度高者尤佳

5.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身心障礙者或原住民族人員者佳。

評分項目

1.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檢具資料

1.個人履歷表個人基本資料表,請下載填妥後E-mail至:pucca@nfu.edu.tw

2.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附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入出境證明及其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3.工作經驗或資歷證明書影本(如係國外工作經驗或資歷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4.其他與本項工作相關,有利於審查之資料(如係國外經歷或證照等相關資料,請檢附中、英文驗證文件)

5.應徵人員查閱聲明書

6.個資蒐集告知函

7.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8.原住民族人員戶籍謄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以上相關資料仍均請以紙本郵戳為憑寄至本校。

 備註:

1.本聘任案係編制外約用人員職務,依大學學歷31,040元敘薪,聘期自報到日起107年該職缺高普考分發人員到職之前一日止,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有關權利報酬請參閱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

2.截止期限:1070522日(星期二)前以郵戳為憑寄出,本校另依書面資料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投遞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收件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

4.收件人: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動力機械工程系收(信封註明:應徵技術員)

5.聯絡人:呂小姐       話:05-631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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