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飛機工程系「航空維修訓練中心技師」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
飛機工程系(航空維修訓練中心) |
需求人數 |
正取1人,備取1人(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
需求職稱 |
訓練中心技師 |
工作內容 |
1.負責本校附設航空維修訓練中心設施管理﹅及相關設備採購與維護。 2.協助擔任術科課程助教。 3.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具機械/電子/工程類別之碩士(含)以上學位。 (2)具大學(含)以上學位者,並有三年以上機械/電子/工程類別之業界工作資歷。 (3)具專科(含)以上學位者,並有五年以上機械/電子/工程類別之業界工作資歷。 (4)高職、高工(含)以上學位者,並有八年以上機械/電子/工程類別之業界工作資歷。 2.具備下列資格者優先: A. 具備有效之CAA/EASA Cat.A以上,或FAA A&P航空器維修工程師證照。 B. 具有棚場 (或工廠生產線) 設施管理﹅設備採購與維護﹅或結構修理設備操作經驗者。 C. 曾擔任5年(含)以上航空器維修相關機構直接修護/品管部門工作技術員。 3.限非本校校長與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4.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 |
評分項目 |
1.書面審查 2.面試 |
書面資料 |
1.個人履歷表。 2.「個人基本資料表」(請先電子檔e-mail至kry@nfu.edu.tw)。 3.應徵者查閱聲明書。 4.個資蒐集告知函。 5.書面審查資料(內容含基本資料、求學經歷、工作經驗、相關訓練紀錄等)。 6.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若為國外學歷請檢附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入出境證明及其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7.個人證照影本(持國外證照者,請檢附中、英文證明文件) (如無則免附)。 8.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如無則免附)。 9.原住民族人員戶籍謄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以上相關資料仍請以紙本郵戳為憑寄至本校。 |
備註:
1.聘期自報到日起至補助經費或單位計畫經費來源不足時終止契約。薪資標準參照本校「航空維修訓練中心技師薪資支給表」(薪額210)敘薪。
2.資料寄達截止時間:107年3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書面資料寄出,投遞資料如需寄回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寄回,未檢附足額回郵信封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試時間,未接獲面試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
3.郵寄地址: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4.收件人:飛機工程系李小姐收(封面請註明「應徵航空維修訓練中心技師」)。
5.聯絡電話:05-6315990或05-6313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