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教學發展中心助理員(職務代理人)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
教學發展中心 |
需求人數 |
正取1名,備取1至2名(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
工作內容 |
1.執行計畫業務。 2.協辦教學發展中心業務及溝通協調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備註 |
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聘期自報到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 |
資格條件 |
1.碩士畢業。 2.熟悉電腦資訊實務操作能力,含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處理能力。 3.具政府補助計畫執行經驗者尤佳。4.積極負責能獨立作業,具溝通協調能力,並具細心、耐心。 5.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6.具身心障礙證明者或原住民族人員者佳。 |
評分項目 |
1.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
檢具資料 |
1.個人履歷表及個人基本資料表,請以電子郵件mail至:chiying@nfu.edu.tw。 2.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附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入出境證明及其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3.工作經驗或資歷證明書影本(如係國外工作經驗或資歷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4.其他與本項工作相關,有利於審查之資料(如係國外經歷或證照等相關資料,請檢附中、英文驗證文件)。 5.應徵人員查閱申請書。 6.個資蒐集告知函。 7.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8.原住民族人員戶籍謄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以上相關資料仍均請以紙本郵戳為憑寄至本校。 |
備註:
1.本聘任案係編制外約用人員職務,依碩士學歷敘薪,聘期自報到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有關權利報酬請參閱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收件期限:107年1月05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寄出,投遞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審查合格者本校將主動以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4.收件單位: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教學發展中心 收 (信封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
5.聯絡電話:05-6315962林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