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教學發展中心助理員(職務代理人)徵聘啟事至107年1月05日止     公告日期: 2017-12-29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教學發展中心助理員(職務代理人)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教學發展中心

需求人數

正取1名,備取12(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工作內容

1.執行計畫業務。

2.協辦教學發展中心業務及溝通協調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備註

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聘期自報到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

資格條件

1.碩士畢業。

2.熟悉電腦資訊實務操作能力,含WordExcelPowerPoint文書處理能力。

3.具政府補助計畫執行經驗者尤佳。

4.積極負責能獨立作業,具溝通協調能力,並具細心、耐心。

5.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6.具身心障礙證明者或原住民族人員者佳。

評分項目

1.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檢具資料

1.個人履歷個人基本資料表,請以電子郵件mail至:chiying@nfu.edu.tw

2.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附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入出境證明及其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3.工作經驗或資歷證明書影本(如係國外工作經驗或資歷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4.其他與本項工作相關有利於審查之資料(如係國外經歷或證照等相關資料,請檢附中、英文驗證文件)

5.應徵人員查閱申請書

6.個資蒐集告知函

7.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8.原住民族人員戶籍謄本(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以上相關資料仍均請以紙本郵戳為憑寄至本校。

            

備註:

1.本聘任案係編制外約用人員職務,依碩士學歷敘薪,聘期自報到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有關權利報酬請參閱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收件期限:1071月05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寄出,投遞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審查合格者本校將主動以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

4.收件單位: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教學發展中心  (信封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

5.聯絡電話:05-6315962林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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