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出納組 職務代理人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
出納組 |
需求人數 |
正取1人備取2人(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
需求職稱 |
助理員 |
工作業務項目 |
1. 學雜費註冊作業(繳費收據之印製,補發,繳驗,統計)。 2. 學生就學貸款之退費。 3. 各類收入、補助款項及其他各項雜費等之收取、解繳銀行與結報會計室。 4. 領據之開立。 5. 彙整學雜費資料上傳國稅局。 6. 信用卡收款相關業務。 7. 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大學(含以上)畢業。 2. 商業類或資管類相關系所畢業者。 3. 熟悉Office軟體,包含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處理能力。 4. 非本校校長及約用單位直屬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5. 具身心障礙證明者或原住民族者佳。 |
評分項目 |
1. 初審:書面資料審查。 2. 面試。 |
檢具資料 |
1. 「個人基本資料」請以電子郵件mail至:d883019a@nfu.edu.tw 2. 「個人履歷表」。 3. 學歷證明 (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附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入出境證明及其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4. 「查閱申請書」。 5. 「個資蒐集告知函」。 6.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7. 戶口名簿影本(非原住民族者免附)。 |
備註:
1.本聘任案係編制外約用人員職務,依大學學歷敘薪,聘期自報到日起至本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有關權利報酬請參閱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截止期限:106年12月18日(星期一)17:00前寄達或親送,初審通過者本校將主動以電話通知面試。初審未通過者或面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4.收件人:出納組陳靖玟小姐(信封註明:應徵助理員) 聯絡電話:05-631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