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飛機工程系助理員(身障)徵聘啟事至106年12月11日止     公告日期: 2017-11-28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飛機工程系助理員(身障)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飛機工程系

需求人數

正取1人,備取1-2(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需求職稱

助理員

工作內容

1.協助系所行政會議召開準備事項。
2.
協助系所招生活動、招生作業、校外實習等。
3.
協助系所計畫執行與管考。
4.
協助系網頁訊息公告與維護更新。
5.
協助文書處理及檔案管理。
6.
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限具身心障礙證明者

2.大學畢業。

3.工作態度認真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熱忱與同理心。

4.熟悉Office軟體,包含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處理能力。

5.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評分項目

1.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檢具資料

1.個人履歷表

2.個人基本資料(請先電子檔e-mail至ae@nfu.edu.tw)

3.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附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入出境證明及其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4.個人證照等影本。(若無,則免附;如係國外證照或訓練證明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5.工作經驗或資歷證明書影本。(若無,則免附;如係國外工作經驗或資歷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6.查閱聲明書」。

7.個資蒐集告知函」。

8.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9.其它有利書面審查之相關資料。

以上為書面資料審查依據,請郵寄紙本資料。

 

 備註:

 1.本聘任案係編制外約用人員職務,依學士學歷敘薪,有關權利報酬請參閱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資料寄達日期:1061211(星期一)截止,以郵戳為憑。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投遞資料如需寄回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寄回,未檢附足額回郵信封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4.收件人:飛機工程系 邱金菊小姐收(封面請註明「應徵飛機工程系助理員(身障)」收)

 5.聯絡電話:05-6315521  631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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