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校務發展中心研究工程師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
校務發展中心 |
需求職稱 |
研究工程師 |
需求人數 |
正取1人,備取1-2人(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
工作業務項目 |
1.主要負責協助辦理「校務研究」之工作: (1)校務行政系統資料盤點。 (2)校務研究議題彙整、問卷設計與測驗編製。 (3)分析與闡釋校務研究資訊與數據,據以提供策略。 (4)校務研究計畫及研究報告撰寫。 (5)協助校務研究之相關行政庶務性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資訊、數學、計量、教育或統計方面等相關領域博士畢業。 2.熟資料整合、統計分析、問卷設計或具程式設計能力。 3.曾參與校務研究計畫或巨量分析相關經驗者優先。 4.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族人士者佳。 5.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
評分項目 |
1.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
檢具資料 |
1.「個人基本資料」請下載填妥後E-mail至:lecc@nfu.edu.tw。 2.「個人履歷及自傳」。 3.學歷、經歷、相關證照等證明文件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附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入出境證明及其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國外證照者亦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4.「查閱聲明書」。 5.「個資蒐集告知函」。 6.身心障礙人士請檢附證明影本;原住民族人士請檢附戶籍謄本(如無則 免附)。 7.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以上2~7項相關資料仍均請以紙本郵戳為憑寄至本校* |
備註:
1.本類人員係屬計畫案聘任之非正式編制臨時人員(薪資比照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研究計畫專任人員工作酬金標準表之研究工程師第一年薪資),契約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2.收件截止期限:106年10月23日(星期一)截止,郵戳為憑,寄出文件請自行備份留存,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函覆及退件,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4.收件人:校務發展中心李佳倩小姐(信封註明:應徵研究工程師) 聯絡電話:05-631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