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藝術中心助理員 徵人啟事
需求單位 |
藝術中心 |
需求人數 |
正取 1 人,備取1- 2 人(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
上班地點 |
藝術中心 |
工作內容 |
1.負責統籌執行校史室展覽規劃及行政文書等業務。 2.負責維護管理校史室之器材等業務。 3.負責統籌執行專案計畫。 4.負責培訓志工協助管理校史室。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碩士畢業。 2.熟諳電腦網路,基本文書處理。 3.具備藝術設計相關背景及展覽企畫、活動推廣能力。 4.具專案計畫執行及計畫撰寫經驗尤佳。 5.工作態度認真、具溝通協調能力。 6.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後血親、姻親。 7、具英語會話能力。 8. 身心障礙者或原住民族人員者佳。 |
評分項目 |
1.書面資料審查。 2.筆試(含電腦操作-基本設計能力)。 3.面試。 |
檢具資料 |
2.學歷證明(如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中英文證明文件)。 3.「查閱申請書」。 4.「個資蒐集告知函」。 5.其他有利於書面審查資料(如係國外經歷或證照等相關資料,請檢附中、英文檢證文件)。6.英語會話能力證明文件。 7.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8.原住民族人員戶籍謄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以上為書面資料審查依據,請郵寄紙本資料。 |
備註:
1.本聘任案係編制外約用人員職務,依碩士學歷敘薪,聘期自報到日起一年止,有關權利報酬請參閱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送件方式:
(1) 郵寄地址: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國立虎尾科技大學藝術中心 (以郵戳為憑,請於封面註明「應徵藝術中心助理員」,投遞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資料寄達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2) 郵寄或親送至國立虎尾科技大學藝術中心(第二校區綜三舘一樓)。
3.收件截止日期:中華民國106年8月11日(五)下午17:00截止。
4.聯絡人: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藝術中心 鄧心怡 (05)631-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