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系約用人員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
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
需求人數 |
正取 1人,備取1~2人(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
需求職稱 |
助理員 |
工作業務項目 |
1.實驗室之管理。 2.工程學院電腦教室之管理。 3.公用教室之管理。 4.辦理X光輻射安全相關業務。 5.配合環安中心處理環安工作。 6.實習器材耗損購新,機械故障洽辦廠商維修。 7.配合保管組報廢不堪使用器具。 8.緊急突發事件之處理(通報)。 9.工廠設備缺失改善。 10.檢查與填寫實習實驗室檢點記錄表。 11.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備註 |
本職缺為育嬰留職停薪代理人,聘期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機械工程或材料相關科系畢業者佳。。 2.熟諳電腦網路專業資訊、文書處理。 3.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4.具身心障礙證明者或原住民族人員者佳。 |
評分項目 |
1.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
檢具資料 |
1.「個人基本資料」請以電子郵件mail至:s60953@nfu.edu.tw 2.「個人履歷表」。 3.學歷證明 (畢業證書影本,若為國外學歷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證文件)。 4.「查閱申請書」。 5.「個資蒐集告知函」。 6.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7.原住民族人員戶籍謄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以上2~7項相關資料均請以紙本郵戳為憑寄至本校。 |
備註:
1.本聘任案係編制外約用人員職務,依學士學歷敘薪,聘期自報到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有關權利報酬請參閱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截止期限:106年 03 月31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或面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4.收件人:材料科學與工程系何彩雯小姐(信封註明:應徵助理員),聯絡電話:05-631-5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