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校務發展中心研究工程師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 校務發展中心 |
需求人數 | 正取1人 備取1-2人(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 |
需求職稱 | 研究工程師 |
工作業務項目 |
1.主要負責辦理「校務研究」之工作: (1)校務行政系統資料盤點與「校務研究資訊平台」建構與開發。 (2)資料庫建置、管理與分析。 (3)校務研究議題彙整、問卷設計與測驗編製。 (4)分析與闡釋校務研究資訊與數據,據以提供策略。 (5)校務研究計畫及研究報告撰寫。 (6)協助校務研究之相關行政庶務性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資訊、數學、計量、教育或統計方面等相關領域博士畢業。 2.熟資料整合、統計分析、問卷設計或具程式設計能力。 3.曾參與校務研究計畫或巨量分析相關經驗者優先。 4.非本校校長及約用單位直屬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5.具身心障礙證明者或原住民族人員者佳。 |
評分項目 |
1.初審: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
檢具資料 |
1.「個人履歷表」。 2.「個人基本資料」請以電子郵件mail至:lecc@nfu.edu.tw。 3.學歷證明或相關證照(畢業證書影本,若為國外學歷請檢附相關中、英文驗 證文件/證照影本。)。 4.工作經驗或資歷證明書影本(如係國外工作經驗或資歷請檢附相關中、英 文驗證文件)。 5.「查閱申請書」。 7.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8.原住民族人員戶籍謄本(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 **以上1~8項相關資料均請以紙本郵戳為憑寄至本校。 |
備註:
1.本聘任案係編制外計畫人員職務,依博士學歷敘薪,聘期自報到日起至106年7月31日止,有關權利報酬請參閱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截止期限:106年01月16日(星期一)17:00前寄達或親送,初審通過者本校將主動以電話通知面試。初審未通過者或面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及退件。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未檢附者,自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3.郵寄地址: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4.收件人:校務發展中心李佳倩小姐(信封註明:應徵研究工程師) 聯絡電話:05-631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