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飛機工程系約用人員徵聘啟事
需求單位 | 飛機工程系 |
需求人數 | 正取1人,備取1人。 |
需求職稱 | 助理員 |
工作內容 |
1.成立民航局核可「航空維修訓練中心」、勞動部飛機維修技能檢定、航空人才培育產學合作等具專業性業務。 2.系上各項計畫承辦及協助系務等業務及財產、物品請購保管工作。 3.其他系主任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大學(含)以上學歷。 2.航空或法律系優先。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Microsoft office軟體)及檔案管理、網頁維護。 4.具行政實務經驗尤佳。 5.具良好協調與溝通能力及服務熱忱,態度積極、配合度高者尤佳。 6.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7.符合資格並具身心障礙證明者佳。 |
評分項目 |
1.書面審查40% 2.面試60% |
書面資料 檢具項目 |
1.個人履歷表 2.「個人基本資料表」(請先電子檔e-mail至AE@nfu.edu.tw)。 3.應徵者查閱聲明書。 4.個資蒐集告知函。 5.書面審查資料(內容含基本資料、求學經歷、工作經驗、未來工作展望)。 6.學歷證明影本(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中、英文證明文件) 。 7.個人證照影本(持國外證照者,請檢附中、英文證明文件)。 8.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如無則免附)。 ※以上相關資料仍均請以紙本郵戳為憑寄至本校。 |
備註:
1.本校約用人員係編制外約用人員職務,依大學學歷敘薪,聘期自報到日起一年止,有關權利報酬請參閱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2.資料寄達截止時間:105年 7月20 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書面資料寄出,投遞資料如需寄回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寄回,未檢附足額回郵信封者,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函覆。
3.郵寄地址: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4.收件人:飛機工程系邱金菊小姐收(封面請註明「應徵約用助理員」)。
5.聯絡電話:05-6315521或6315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