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丹麥商務辦事處111年1月7日丹字第111010701號函辦理。
二、相關申請文件及規定,詳見沃旭能源臺灣官綱:https://orsted.tw/zh/orsted-in-taiwan/education-training-and-r-d/green-energy-scholarship-programme。
三、申請者請於111年2月6日前,將備齊之文件寄至丹麥商務辦事處商務顧問鄧子寧小姐電子信箱:tpehktscholarship@um.dk;電話:02-35181702。
一、依據丹麥商務辦事處111年1月7日丹字第111010701號函辦理。
二、相關申請文件及規定,詳見沃旭能源臺灣官綱:https://orsted.tw/zh/orsted-in-taiwan/education-training-and-r-d/green-energy-scholarship-programme。
三、申請者請於111年2月6日前,將備齊之文件寄至丹麥商務辦事處商務顧問鄧子寧小姐電子信箱:tpehktscholarship@um.dk;電話:02-3518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