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彰化縣107學年度補救教學國中非現職教師18小時增能研習(南彰場)     公告日期: 2019-01-08

一、為透過非在職教師18小時增能研習,讓參與補救教學方案之授課老師瞭解計畫緣由、授課性質與執行成效及實施歷程之注意事項,特辦理旨揭研習。

二、旨揭研習訂於108年1月18日至108年1月20日假明道大學開悟大樓辦理,參加對象為擔任補救教學方案之國中非現職教師,包括實習教師、代理(課)教師、大學生及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等,總計研習名額約100名。研習第一天請大學生請攜帶學生證正本,其餘人士請攜帶教師證正本或大學(或專科)畢業證書正本擇一,證明文件驗畢當天立即返還。

三、參加人員請於108年1月10日前,上網填寫報名資訊(https://goo.gl/forms/ymMNI08lhlyxkuts1),研習報名確定錄取者,統一於108年1月14日(星期一)前mail通知。

四、研習人員需全程參與18小時之課程,每一課程遲到逾15分鐘以上者,視同未出席該課程,全程參與者核給研習時數18小時,並由本府頒發研習證明。

承辦人:張靜宜;電話:753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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