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檢送僑務委員會「申請承辦僑生技職專班-科技大學、技術學院或專科學校(以下簡稱技專校院)」     公告日期: 2018-11-29

一、為落實推動政府攬才育才政策,協助產業解決我國人口結構變遷所衍生之問題,本會積極推動3+4僑生技職專班業務,透過招收東南亞地區僑生來臺就讀3年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僑生專班,畢業後接續升讀核定之4年技專校院,以培育專業華裔技術人才。

二、為提升本專班開辦品質,自107學年度起,由本會辦理公開甄選優秀技專校院參與本計畫。經本會甄審合格之技專校院,由高職及技專校院雙方洽詢合格科系中具關聯性者進行合作對接,復於第二階段提出雙方及廠商合作申請書,由審查委員會評估高職端、技專端及合作廠商三方計畫之關聯性與完整性並進行詢答,以決定是否審核通過,辦理3+4僑生技職專班。

三、本案審查原則為近2年平均註冊率達70%、符合「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生師比之規定(全校生師比值低於27;系所生師比值低於40),且非教育部列管之「專案輔導學校」及「教學品質查核學校」之學校。已核定開辦本會僑生技職專班學校倘註冊率未達門檻仍得申請,惟2年後若註冊率平均仍未達70%則不得再申請。

四、本案核定之技專端學校屆時應簽具切結書同意於招生學年,配合辦理海外招生宣導,且需與對接之高級中等學校向教育部申請「產學攜手合作計畫」核定後,始得開辦並向本會申請相關經費補助。

五、為響應新南向政策及解決特定領域缺乏人力問題,培植優秀僑生人才,請符合資格學校踴躍申辦。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國際事務處 文教行政組 助理 張書慈(分機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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