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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科技部與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Japan -Taiwan Exchange Association)合作辦理2018年度台日青年科技人才交流─選送人員赴日本研究計畫案,自即日起至2018年1月10日止受理申請,請轉知貴校資格相符之博士生,於規定期限內由貴校彙整後向本部提出申請,請查照。     公告日期: 2017-11-21

一、檢送「2018年度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招聘活動(自然科學領域)招聘台灣博士生實施辦法」及「2018年度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招聘活動簡章」各1份,申請時務請確實依照該辦法或簡章有關規定辦理。
二、本項合作計畫係為促進台日青年科技人才交流,擴大其學術研究視野,自本部與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原合作辦理Summer Program 轉型為不限定於暑期執行之計畫。由日本台灣交流協會補助7名自然科學領域、具中華民國籍且必須為台灣在學博士生,於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3月15日間赴日完成研究。
三、申請應注意及辦理事項如下:
(一)申請人應由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首頁點入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及科教發展國際合作司網站國合業務公告「計畫徵求」詳閱相關訊息並下載各相關表件填用。在申請期限(即日起至2018年1月10日止)內,先經貴校初審再彙整函送本部辦理。
(二)申請人須填妥招聘活動申請書、推薦書及日本當地接待機構之同意函(均需依本部所訂格式填寫),並繳送大學、研究所歷年成績單及最近5年內已發表之學術性著作(不超過3篇)。所有申請文件均須繳送一式5份(除著作外,所附申請文件均需至少1份為正本)。
(三)申請人應檢齊申請所需完整資料,全數裝入自備之申請資料袋內(資料袋封面請自本部網站下載填用),經貴校彙整備函向本部提出申請。務請貴校詳加審核申請人之申請資格,與本部申請資格不符者,請勿受理;於2017年12月25日前(以學校發文日期為憑)函送本部,逾期概不受理。申請人逕向本部申請、文件不齊或與本部所訂填寫格式不符者,均不予受理。
四、本項計畫申請案核定補助名單,預定於2018年4月30日公告。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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