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部及德國聯邦教育及研究部(BMBF) 之國際合作策略規劃,鼓勵台灣與德國學者從事科學技術合作, 創造出加值的合作成果,雙方共同徵求旨揭策略合作人員交流計畫。
二、本項計畫須由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英文計畫書, 分別提送本部及德方BMBF審查。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 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擬申請本項計畫者應符合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 並依公告申請說明第陸點所述方式,於本部網站完成線上申請, 經所屬機構彙整送出後,於106年10月31日前, 連同申請名冊一式二份函送本部提出申請。
四、檢送本項公告徵求計畫之申請說明如附件, 相關資訊亦已公告於本部網站,請查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