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僑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鼓勵國內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青年赴東南亞僑校進行志願服務,以支援僑校業務,協助推廣華語文教育,並拓展我國青年之國際視野,特訂定本計畫。 二、補助對象及人員資格: (一) 補助對象:國內大專院校、民間團體,並由其組成十八歲至三十歲青年志工團隊(年齡計算以出團時為準)。 (二) 志工團隊人員資格:每隊出國參與服務人數原則須為二人以上,且團隊中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至少應占半數以上。 作業計畫 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