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依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臺教資(五)字第1050045831B號函文辦理。
二、依據旨揭實施計畫之項目及期程,105年具體目標為各機關系統間、政府與企業的資料交換,須支援ODF(Open Document Format)文書格式,105年6月政府公文電子交換可編輯之附件檔案格式至少須有ODF-CNS15251格式,請於公文附件檔上傳前,以可編輯ODF檔案之軟體(Libre Office、Open Office)確認ODF檔案開啟、顯示正常、格式無誤再行上傳。
三、各單位網站提供可編輯文件應支援ODF格式,委外系統亦請配合辦理。
四、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加強普及ODF-CNS15251應用觀念。
五、ODF文件格式(如ODT、ODS、ODP等),可以Microsoft Office(2007以上版本,可部分相容),或是自由軟體Libre Office(https://zh-tw.libreoffice.org,下載安定版)、Open Office等軟體開啟。
六、Office文件轉ODF文件教學請參閱「電算中心網頁/資訊新知分享/ 如何將OFFICE檔案轉成opendocument」。
七、現有MS-OFFICE相關文件轉為ODF文件格式問題可參考附件「ODF常見問題及講義」。
若有相關疑問,煩請與系統設計組 蔡先生(分機5065)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