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科技部「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本(109)年度第一期申請案自109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受理申請。     公告日期: 2020-02-11

一、旨揭補助案作業期程如下:

(一)系統受理申請日期:自109年3月1日(週日)至3月31日(週二)止,以申請機構於線上系統送出時間為憑;申請人應於線上申辦系統提出,並應由申請機構於線上申辦系統逕為彙送本部,毋須備函。

(二)預定審查結果公告日期:109年6月1日(週一)(因5月31日適逢週日故順延一天)。

(三)申請案件之會議舉辦時間:須為109年4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間;因採事後歸墊方式補助,故無須俟公告審查結果後始得舉辦研討會。

二、為鼓勵與國際性學術組織聯合舉辦國際大型學術會議,請申請人詳填外籍學者參與人數及國家數 (含我國至少3國以上,惟不包含大陸地區及港、澳),俾利審查。申請案經審查後未獲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三、旨揭補助案之作業要點及注意事項等資訊,請至本部科教國合司網頁查詢(網址:https://www.most.gov.tw/sci/ch)。

四、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部科教國合司業務承辦人孫小于科員,Email: hysun@most.gov.tw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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