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09年「文化部辦理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     公告日期: 2019-12-04

一、依據文化部(下稱該部)108年11月28日文交字第1083033114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國人對東南亞文化、歷史、社會發展之深度認識,鼓勵國人開創與東南亞國家之交流網絡,強化雙向交流,該部訂定「文化部辦理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自即日起徵件至108年12月20日止(郵戳為憑)。

三、檢附本案補助要點、申請表與徵件新聞稿,詳情請參考該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

四、本案徵件聯絡窗口: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陳小姐,電話:02-8512-6718,電子郵件:sea@mo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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