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於本(107)年12月31日前赴國外短期研究案,依修正前須知辦理;於108年1月1日起赴國外短期研究案,依修正後須知辦理。 二、檢附修正「科技部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須知」及對照表各1份。 附件一 附件二 國際文教行政組 助理 張書慈 分機5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