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修正後英國商業、能源及產業策略部(Department for Business, Energy and Industrial Strategy, BEIS)107年度「台英創新產業研究人員移地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表格,並自即日起實施     公告日期: 2018-04-02

一、根據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一項所述,合格之申請人須為推薦機構編制內在職專任人員;又根據作業要點第六點第一項,補助僅涵蓋研究人員於移地研究期間所「衍生」費用,因此人事支出不可算入因移地研究而衍生之費用,故將附件一之移地研究補助經費表中,人事費一項予以刪除。

二、修正107年度「台英創新產業研究人員移地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表格一「移地研究補助經費表」。

附件

國際處助理  張書慈  分機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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