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
2. 校內接受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7年3月1日(四)下午5點以前
3. 申請「學海惜珠」應備妥下列申請資料(請依以下順序,
(1)赴國外研修計畫書(包括個人自傳、
國研修課程及目前學習之相關性、未來展望,
(2)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相關補助證明
(3)戶口名簿影本(請註明核與正本相符並親筆簽名)
(4)學業成績單
(5)外國語言能力證明
(如同時申請交換學生者,請提供符合各校規定之語言能力證明)
(6)若有其他特殊表現,請提具相關證明文件
[註]:本校學生如欲同時申請赴海外姊妹校交換學生者,
4. 申請「學海築夢」、「新南向築夢」應請備妥下列申請資料:
(1) 計畫構想頁(每一申請案需附一千五百字至二千字摘要,
(2) 國外實習機構同意本校選送學生赴該機構實習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影
(3) 聲明書(需註明學海築夢計畫並未藉助或委託仲介公司辦理,
(4) 實習機構考評輔導學生方式、提供待遇、
5. 計畫補助內容及其相關規定請參閱「
6. 相關申請文件請下載附件檔案。
如有問題請洽本處陳小姐:信箱cyc667272@n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