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申請輔系注意事項     公告日期: 2017-12-29

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申請輔系注意事項

公告事項:
一、 依據「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各系學士學位班學生修讀輔系辦法」辦理。
二、 實施方式:
(一)各系學生得自二年級起申請修讀輔系,但四年級則不得申請修讀輔
系。
(二)學生申請修讀輔系,須於公告期間內,填具申請書,送請導師及系主任簽註意見後,再送請輔系依各系所標準進行審核,各系並將同意輔修之學生名單,送交教學業務組彙送教務長核准,並公告之。
(三)申請輔系者,得至教務處教學業務組網頁文件下載區下載申請書。
三、 辦理時間:107年1月5日起至107年3月9日(星期五)止。
四、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教學業務組承辦人連絡電話:5115(鄭小姐)、5116(黃小姐)、5117(陳先生)。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教務處 教學業務組  陳永信

分機:05 631-5117

傳真:05-631-5125

Email:qo4m6@nf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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