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期中考試週點名方式說明     公告日期: 2017-04-17

期中考試週點名方式說明如下:

1.依本校期中、期末考實施隨堂考試作業要點規定(如附件)

期中考及期末考由各任課教師於期中考週、期末考週以隨堂方式舉行測驗,各科目任課教師以在考試週內舉行考試為原則,未舉行考試者,仍須正常上課。

2.期中考試週106415日至422日「不停課」,由各任課教師以「隨堂考試」方式舉行,「雲端點名系統」關閉,毋須刷到,由各任課教師自行點名。

教務處教學業務組 楊昇財5112、江博瑜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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