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教育部函示有關各校聘僱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所編列之工作酬金標準,建請非以學歷為單一考量。     公告日期: 2017-02-23

主旨:

檢送教育部函示有關各校聘僱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所編列之工作酬金標準,建請非以學歷為單一考量,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2月8日臺教技通字第1060011879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函示為落實以專業能力為主之敘薪職場環境,各校聘僱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之工作酬金標準,建請非以學歷為單一考量。「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係屬參考性質,非敘薪之唯一依據。雖勞雇雙方參考學歷約定工資尚無違反勞動基準法,然仍建請各校仍應依工作性質、職務內容並參考工作者之專業能力、工作經驗、專業證照等做為敘薪參據。

三、敬請本校各單位就相關訊息協助公告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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