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職 系: |
醫事人員 |
職 稱: |
護理師 |
官等職等: |
師三級 |
名 額: |
1名(備取1名)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63-雲林縣 |
公告期間: |
自107年1月30日 ~ 107年2月14日 |
資格條件: |
1. 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系、所畢業,並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四條規定具下列條件之一: (1)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 (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 2. 經銓敘審定師(三)級之現職公職護理師。 3. 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 曾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資格者尤佳 (或錄取者應接受本校指派參加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之訓練並取得資格)。 5. 熟悉Word、Powerpoint和Excel等文書作業軟體及電腦技能。 6. 需具良好溝通能力、個性負責、主動積極、高執行力、思維縝密。 |
工作項目: |
1.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與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辦理本校工作者(含全體教職員工)健康檢查、進出實 驗室人員特殊健康檢查。 2.健康檢查紀錄之分析、評估、管理與保存及健康管理。 3.協同職業醫學科醫師進行職業衛生之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4.辦理職業傷病及一般傷病之防治、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 5.職業醫師臨廠服務之年度招標及執行。 6.辦理本校工作者之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之策劃及實施。 7.辨識評估工作場所環境及作業危害與提出作業環境安全衛生設施改善規劃之建議。 8.調查本校工作者健康情形與作業之關連性,並對健康高風險工作者進行健康風險評估,採取必要之預防及健康促進措施。 9.協助雇主選配工作者從事適當之工作與提供復工工作者之職能評估、職務再設計或調整之諮詢及建議。 10.辦理骨骼肌肉人因工程的危害控制及過勞遇措施、母性保護措施相關業務。 11.教育部與勞動部安全衛生計畫之申請、執行及追蹤考核。 12.相關法規規範事項及其他交辦工作事宜。 |
工作地址: |
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環保及安全衛生中心 |
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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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報名應繳證件如下(請以A4規格製作,若檢附影本請於相關資料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並按以下順序排列。資料若有不實或缺漏,一律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1. 直式橫書公務人員履歷表 (含自傳、請註明日間聯絡電話、電子信箱,並請親自簽名) 2. 曾任及現職經歷之派令及銓敘部銓審函影本。 3. 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101年至105年考績);獎懲令及訓練進修影本(102年至106年期間)。 4.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 護理師證書影本。 6.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7. 最近5年(102年至106年)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證明影本(如有通過英檢或其他外語考試者,亦請附上證明影本)。 8. 若有曾任主管職務、同職務列等及各職務歷練之證明資料,亦請檢附資料(銓敘審定函、派令影本)。 ※限通訊報名,請於107年2月14日前寄出(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應徵環保及安全衛生中心 護理師),格式不符、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恕不受理亦不退件;欲退還證件資料請附回郵信封。郵寄地址: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國立虎尾科技大學人事室朱小姐收(聯絡電話05-6315262)。 ※履歷表(含自傳)除以紙本寄達外,請另將電子檔寄送至 jewel@nfu.edu.tw 甄選方式: (一)資格審查:就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必要時舉辦業務測驗。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本職缺正取1人、備取1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正取人員先由本校辦理商調,如原服務機關未於一個月內函復同意,則改商調備取人員遞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