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發展重點高階研發人才培育計畫
108年度獎勵學生參加國外產學研究機構交流、國際會議發表及國外競賽
補助差旅費補助申請案
為鼓勵本校研究生參加國外產學研究機構交流、國際學術會議發表及國外競賽,以增進國際學術交流及增廣見聞,
特辦理「108年度獎勵學生參加國外產學研究機構交流、國際會議發表及國外競賽補助差旅費」申請。
一、申請條件及補助金額:申請人須為本校正式學籍碩、博士研究生(一般生)出國參加國外產學研究機構交流(不含實習)、
國際會議發表及國外競賽,以與重點高階研發人才培育計畫相關之國外產學研究機構交流、國際性或先進國家主辦之全國性
學術會議或國外競賽。會議發表以口頭報告為優先且每人每年以申請一次為限。補助金額為機票費(限乘坐經濟艙),
歐美紐澳地區4萬元(上限)、亞洲與其他地區1.5萬元(上限)為原則。
二、檢附文件:
a.國外產學研究機構交流
(一)邀請函
(二)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b.國際會議發表
(一)接受函
(二)論文摘要
(三)會議詳細日程
(四)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c.國外競賽
(一)報名資料等相關證明
(二)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三、申請受理時間:
即日起至108年9月20日截止。(隨到隨審,此匡列經費用罄截止)
四、申請核銷時間:
即日起至108年10月30日截止。
五、申請步驟及注意事項:
請欲申請該補助學生填寫「108年度獎勵學生參加國際會議發表補助差旅費申請表」或
108年度獎勵學生參加國外產學研究機構交流或國外競賽補助差旅費申請表」並檢附上述
第二點之相關文件經指導教授、系所及學院核章後送至研究發展處申請。
如獲本補助,請於出國簽呈註明機票費由「計畫編號:107I074,計畫名稱:重點高階研
發人才培育實驗室技術創新計畫」項下支應。受補助人行程出發前應按照本校學生請假
規則逕自完成辦理請假手續並依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辦理相關作業,於會議結束後二
週內,檢附申請表等相關資料、核定後之簽呈(含簽章資訊)影本、機票存根或電子機票、
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或其他足資證明支付票款之文件、出國研習心得報告
(含照片),送至本處辦理核銷。
◎如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服務之處,歡迎來電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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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研究發展處
聯絡人:曾富敏小姐
校內分機:3137
聯絡信箱:tfm0706@nfu.edu.tw
辦公室位置:行政大樓四樓研發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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