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9

教師計劃之研究助理RA補助案 即日起至4月25日前 受理校內教師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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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

1.凡教師當年具有科技部、教育部、其他政府機關與業者廠商之106學年度計畫(前一年之計畫期程只要跨越到當年亦可),且計畫管理費至少3萬元以上

2.每位教師至多獎助二件計劃,每件計畫案僅補助一位研究生且研究生不得重複支領。

二、審查原則

1.每計畫案補助教師之研究生(含碩博班)獎助學金共30,000元,每位每月上限10,000元,有關衍生之補充保費不列入補助額度內。

2.每學年至多獎助150案,若經費不足或申請案件數超過上限,則依計畫案之管理費多寡排序決定。

3.請以系為單位彙整相關申請文件(RA申請表、教授指導同意書、教授共同指導同意書等),統一提出申請。

三、審查作業期間:自申請案截止收件次日起兩周內完成,並核定公布。

◎詳如附件,如有任何問題請洽研發處助理張家華 (05)631-5035,e-mail:vicky@nf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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