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本部與日本三大國立研究開發法人機構─理化學研究所( RIKEN)、物質.材料研究機構(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terials Science,NIMS)及產業技術總合研究所( National Institute of Advanced Industri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AIST)共同研究計畫協議辦理。
二、 各合作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限均自2018年4月1日開始; 與RIKEN及NIMS的合作期間為1至2年, AIST的合作期間則為2年或4年。
三、 申請機構應確實審查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條件, 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主持人資格, 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 並連同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本部提出申請 。
四、 本申請案採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至本部網站(http:// www.most.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 本案另需以掃描檔上傳之各項表件, 請於本部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各則徵求計畫公告下載填妥並上傳。
五、 檢附本案徵求公告中文說明各一份;申請人亦可於本部網站首頁「 最新消息」及科教發展國際合作司網站「最新消息」 詳閱相關訊息並下載各相關表件填用。
如附件,若有興趣請至相關單位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