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1

107年度學海築夢、新南向築夢計畫及學海惜珠計畫,即日起開始接受校內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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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本處辦理校內申請107年度學海築夢(海外實習)新南向築夢計畫(海外實習)及學海惜珠(海外研習)相關作業事宜,敬請配合。

 

2. 校內接受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731()下午5點以前惠請本校有意願提出申請者將申請表及其他相關申請資料紙本乙份送至國際事務處,並同時將電子檔案寄到 cyc667272@nfu.edu.tw

 

3. 申請「學海惜珠」應備妥下列申請資料(請依以下順序,以個人為單位裝訂,方便委員審查)

 (1赴國外研修計畫書(包括個人自傳、赴國外研修之目標及計畫、預期出     

       國研修課程及目前學習之相關性、未來展望,約一千字至一千五百字)

 (2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相關補助證明

 (3戶口名簿影本(請註明核與正本相符並親筆簽名)

 (4學業成績單

 (5外國語言能力證明

   (如同時申請交換學生者,請提供符合各校規定之語言能力證明)

  6若有其他特殊表現,請提具相關證明文件

 

[]:本校學生如欲同時申請赴海外姊妹校交換學生者,如提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相關補助證明得申請學海惜珠計畫補助。如獲學海惜珠計畫補助者,則不得同時請領學海飛颺計畫補助。

 

4. 申請「學海築夢」、「新南向築夢」應請備妥下列申請資料:

(1) 計畫構想頁(每一申請案需附一千五百字至二千字摘要,包括赴國外實習機構簡介、效益、向教育部申請經費、薦送學校提出配合經費及預計選送學生人數)

(2) 國外實習機構同意本校選送學生赴該機構實習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影本。

(3) 聲明書(需註明學海築夢計畫並未藉助或委託仲介公司辦理,且執行內容涉及實習待遇、實習時數、簽證種類、保險範圍及期間,確實符合當地國實習相關法規及當地國境內實習勞動條件,如有不符合或違法之處,喪失補助資格,並列入明年度行政績效考評,決無異議)

(4) 實習機構考評輔導學生方式、提供待遇、計畫主持人與該機構合作時間。

 

5. 計畫補助內容及其相關規定請參閱「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

 

6. 相關申請文件請下載附件檔案。

 

如有問題請洽本處陳小姐:信箱cyc667272@nfu.edu.tw / 電話05-631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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