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學生兼任助理任用及相關業務說明會
會議時間:106年07月19日 上午10:00。
會議地點:學生活動中心音樂廳
主辦單位:學務處課外組、教學發展中心、研發處、典範辦公室
出 席 者:各學生兼任助理任用單位之工讀/學習業務承辦人員/計畫執行人員/學生兼任助理(含勞僱型與學習型)。
說明 :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05月18日臺教高(五)字第1060060939號函,本校配合於7月4日105學年度第1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工讀助學金作業要點」,以符合本校現行勞僱型兼任助理任用狀況,並兼顧教育部對學生兼任助理之保障權益。特此辦理學生兼任助理任用及相關業務說明會。請各用人單位派員報名參加說明會,以了解相關業務流程。
二、主要修法內容
(一)學生工讀助學金作業要點修改說明 :專案工讀時數放寬至上限130小時。新增臨時工類別,廢止現行「學生職場倫理及就業力學習計畫」,依附該計畫所任用之各類學習生將轉型為臨時工任用。
(二)教學助理(TA)任用資格認定說明。
(三)「研究獎助生(RA)權益保障處理要點」說明。
四、 如需研習時數者,可至終身學習網搜尋本課程資訊並逕行報名【請搜尋課程名稱: 106學年度學生兼任助理任用及相關業務說明會】。未上系統登錄資料者本組亦將憑現場簽到資料協助登錄時數 (系統預設報名時間為106年7月12日至7月18日下午17:00)。
五、 如有業務相關問題,可洽各學生兼任助理業務經費控管單位。(一)校控經費(含學生公費、管理費計畫結餘款、專簽經費、專班學雜費收入等)可洽課外組 賴小姐(5145)。
(二)教學卓越計畫TA/CA經費,請洽教發中心魏小姐(5123)
(三)典範計畫經費,請洽典範辦公室簡小姐(3124)
(四)研發處RA任用相關規定,科技部經費請洽許小姐(5026),教育部經費請洽黃小姐(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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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課外活動指導組
行政專員 賴小姐
聯絡電話: 05-6315145